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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法院判离婚财产如何执行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如果财产分割一并进行判决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按判决书判决执行,如果是协议分割的,按协议书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但由于离婚判决对当事人的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对外出具会造成个人财产、子女状况等个人信息的泄露,不利于保护当时人的个人隐私。现在很多法院会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以此来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离婚事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依法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