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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社会中,男女双方选择离婚最常见的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一般来说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财产分割等情况。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离婚协议书债务方不还债怎么办?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您。

                                  

一、离婚协议书债务方不还债怎么办

协议离婚债务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方偿还。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离婚时对方虚假编造债务怎么办

对于借款是否真实、合法存在,可从借款合同、借据的真实性、借款来源、款项交付方式、款项交付经过以及借款合同双方的关系、经济往来等方面指出可疑之处,提醒法官注意。简单地,应对虚假债务由以下几种方法:

1、只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据,且合同或借据系复印件的,直接不认可该合同或者借据。如果合同或借据是原件,可从合同或借据签署时间的前后寻找纰漏,必要时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若对方主张为现金交易的,要求通知债权人出庭,对债权人就债务形成的时间、地点、用途、金额、利息、在场人、以及借款是否还过等等进行详细的询问。谎言是经不起推敲和追问的。

3、从债务本身的特性进行分辨,包括举债的数额与举债人的经济状况是否相符,是否有担保,是否包含利息,债权人与举债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状况等等。若是举债数额巨大,而举债人经济状况并不十分好,有没有担保,亦没有约定利息,债权人与举债人之间平时没有过多的经济往来,一般来说债权人是不会冒那么大的风险借款与他人的,这是不符合常理的。

4、如无法证明为虚假债务或指出可疑之处,可以主张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系配偶的个人债务。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协议离婚债务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方偿还,对方要求还款,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欠下的,必须要共同还款,具体的规定如上。以上是总结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咨询或直接委托,相信我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