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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癌丈夫要求离婚需要补偿吗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双方同意离婚,患病一方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出经济帮助。在财产分割与处理上,对弱势一方稍微照顾一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妻子患癌症,丈夫要求离婚可能不能够允许,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话也不会有所补偿,如果不属于过错方是不会对对方进行补偿的,